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市场一体化建设行动方案》《江津-泸州两地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维度,2024年10月29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和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市场监管局分别会同两地教育部门联合开展2024年跨省跨部门多事项双随机监管抽查。通过此次联合抽查,为进一步加强与重庆、贵州等毗邻地区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协作,进一步拓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维度,充分发挥地域相邻的区位优势,为各地全面推行跨省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提供有益借鉴。
明确实施时间、区域范围、实施平台
此次抽查工作全过程由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实施,联合抽查时间为2024年10月,实施平台为川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明确“两库一清单”、抽查比例和频次
此次抽查对象共142户,主要为两地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联合抽查对象名录库,所有执法人员都纳入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在2023年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双随机监管抽查事项基础上,此次抽查事项还增加了教育部门的多个抽查事项,同时还融合了市场监管部门的价格、广告、合同等抽查事项,全面梳理完善两地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联合检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两地4个部门联合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工作方案,依据检查对象信用等级分级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此次抽查共抽取经营主体5户。
明确检查人员构成、“三个统一”
两地市场监管部门从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统一检查标准、统一检查表格、统一公示结果。此次抽查共抽取检查人员8名。
明确检查结果公示、违法违规情形处理
检查结果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对检查结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形,由具有管辖权限的部门,按规定及时作出处理,涉及行政处罚的应向社会公示。通过抽查,2户企业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通过此次川渝四部门跨区域跨部门多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进一步增强经营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进一步消除边界地段监管盲区、提升经营主体年报质量、及时准确公示价格信息、规范广告行为,携手共建川渝“桥头堡”,实现川渝一体化监管。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最终实现监管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的工作目标。